欧亚经济联盟国家将采取联合措施促进出口
发布时间:2020-10-20
根据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首脑的要求,各成员国政府应会同欧亚经济委员会和欧亚开发银行,通过信贷、保险、非金融类措施等政策性工具支持出口,包括优先支持联盟成员国联合生产的产品出口。
关于出口信贷扶持政策,建议以欧亚开发银行为基础建立资源库,打造金融产品,支持使用联盟成员国本币且具有一体化效应的交易和项目实施;为联盟成员国联合生产并出口第三国的项目提供融资支持,为打造“联盟商品”品牌打好基础;增加出口补贴工具,将欧亚开发银行纳入成员国出口贷款贴息规划,减轻出口商财务负担。
关于出口保险扶持政策,建议组建超国家再保险公司或欧亚再保险财团,建立风险再保险机制,扩大联盟内部贸易保险支持规模,促进出口信贷发展,在国际合作框架下推动联盟境内的项目实施。
关于非金融类出口扶持政策,建议整合联盟成员国信息资源,提高出口商信息查询服务水平,形成现代化数字渠道,激发企业出口积极性。